為全面加強進出口商品質量監管,維護國家利益和消費者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國家質檢總局決定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對必須經檢驗檢疫機構檢驗的進出口商品以外的進出口商品實施抽查檢驗。
安徽地區抽查工作將于2017年8月至10月進行,本次抽查商品的范圍是附件中的進出口商品,進口商品抽查地點是進口商品銷售店鋪,出口商品抽查地點是生產企業。
2017年安徽地區目錄外進出口商品抽查檢驗商品品種和要素.xls